2026-08-27投融对赌

对赌未完成业绩承诺,什么时候能启动股权回购?起算点怎么算?

本文结合实务案例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核心问题

做股权投资签对赌协议,约定了业绩承诺,结果对方没达标,很多投资人第一反应就是 “我什么时候能要求对方回购股权?这个时间起算点到底从哪天算?” 很多投资人就是因为没搞懂这个问题,拖着拖着错过了行权期限,最后拿着对赌协议起诉,却被法院直接驳回诉讼请求,白白损失了投资款。今天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主任常亮律师结合实务案例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核心问题。

第一步:先明确 —— 回购条件什么时候算 “成就”,起算点就从哪天算

绝大多数业绩承诺型对赌,都是按年度考核业绩,比如约定 “标的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,不达标则触发回购”,那起算点就是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之日,也就是业绩不达标的结果确定之日。

根据我国诉讼时效规则,股权回购请求权属于典型的债权请求权,适用三年诉讼时效,从回购条件成就之日起开始计算,投资人需要在三年之内主动向回购义务人主张回购权利,超过三年再起诉,如果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,法院会直接驳回你的诉讼请求。

重点提醒:就算没约定行权期限,也要在合理期限内主张,超期直接丧失权利

很多对赌协议只约定了 “业绩不达标投资人有权要求回购”,但没有约定必须在多久之内主张权利,很多投资人就觉得 “我什么时候主张都行,随时可以要求回购”,这是对赌案件里最常见的认知误区,这个误区已经让很多投资人吃了大亏。

最高法权威裁判观点已经明确:对赌回购权属于 “选择权 + 给付请求权” 的复合权利,哪怕协议没约定行权期限,权利人也需要在条件成就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,司法实践中合理行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,最长不超过六个月,如果长时间怠于行权,就属于 “权利休眠”,法院不会再保护你的请求。

真实案例:七年之后才主张回购,六千多万诉求全被驳回

我们 2024 年代理的一起陈年对赌纠纷案件,投资人 2014 年增资入股,约定标的公司三年内未完成上市触发回购,2017 年回购条件就已经成就,但是投资人整整七年都没有向我们当事人主张过回购,一直正常行使股东权利,直到 2024 年才起诉要求支付 6000 余万元回购款。

我们代理当事人提出抗辩:本案诉讼时效从 2017 年条件成就之日起算,三年时效早已届满,同时投资人超过七年才行权,远超合理行权期限,违背商事交易公平原则,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全部观点,全额驳回了投资人的诉讼请求,投资人六千多万的投资款全部打了水漂。

实操注意事项

业绩承诺不达标触发回购后,投资人一定要做好这两件事:

拿到业绩不达标的审计报告后,立即书面发函给回购义务人,明确主张回购权利,留存好发函凭证,中断诉讼时效;

如果对方不配合履行回购义务,尽快启动诉讼 / 仲裁程序,不要拖着,别让 “休眠权利” 吃掉你的合法权益。

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团队专注北京地区股权对赌争议解决,擅长从时效、行权期限等核心角度为当事人破解对赌纠纷困局,如果你遇到对赌回购行权时间相关的争议,可联系我们获得一对一专业法律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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